一、地面防滑處理
1.新建工程的水泥砂漿找平層應符合設計要求,表面應潔凈,不得有空鼓、裂縫和起砂等缺陷。2.舊有的水泥砂漿面層,在其未完全干燥前應采取措施進(jìn)行保護。3.對于已經(jīng)遭受破壞或失去防滑性能的水泥砂漿面層,應按下列規定進(jìn)行修補: a)清除原有水泥砂漿面層的松散顆粒、油污及浮灰等雜物; b)用1∶1水泥砂漿填補或抹平; c)對較深的凹坑、麻面、蜂窩等部位應鑿除疏松層,并用1∶1水泥砂漿分層嵌實(shí)抹平。4.當基層含水率大于9%時(shí),應先澆水濕潤后再做面層。